法律问答

孩子13周岁了,现在还能办理独生子女证吗

子女抚养
2023-08-23 19: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独生子女证,父母这个没有年龄限制的。
    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向国家承诺不再生育子女,国家发给你一个证书,证明你向国家作出过承诺,国家出台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规定,法律依据:《独生子女证》就作为一个享受该政策的一个重要凭据。  
    申请条件: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
    注意
    应该在子女十六周岁以内的领取,否则不能享受优惠。
  • 法律分析:不可以。独生子女证是以前法律规定独生子女家庭可以依法办理的证件,可以享受到规定的独生子女政策的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 没有办独生子女证现在不能补办。在孩子满14至16周岁(每个地区年龄限制不一样)前申领独生子女证才可以得到审批,如果孩子已经超过14至16周岁那就不行了,可以到市(县)计划生育部门或是到市(县)计划生育部门的网站上咨询下,补办的话就是带上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就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