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锁骨骨折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24 06: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锁骨骨折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道路交通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
    1、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形下,根据实际的违章行为给进行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锁骨骨折具体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为准。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受害者可以以鉴定的结果为依据,要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费等费用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对锁骨骨折的伤残鉴定情况,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当然,要是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的话,可以申请重新进行鉴定。不过,也要注意法律规定的重新鉴定的期限问题。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自行选择。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委托人;(二)委托日期和事项;(三)提交的相关材料;(四)检验、鉴定的时间;(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