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判刑后如何缴纳罚款,刑法上如何规定

2023-08-24 07:1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刑后罚款的处理如下:
    (1)判刑后的罚款,犯罪分子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2)罚金缴不起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1、 限期一次缴纳。这是指通常情况下的要求,罚金数额不大或者数额虽大,但缴纳不困难;
    2、 限期分期缴纳。这是在数额较大,且缴纳有困难时的情况下采用的;
    3、 强制缴纳。这是指该缴纳不缴纳的情况下,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4、 随时追缴。在不能全部按期缴纳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任何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可随时追缴;
    5、 减少或者免除缴纳。当被执行人缴纳原判的罚金有困难,经申请并查证属实可以减少或免除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法律规定判刑后的罚款,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罚金缴不起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法律规定判刑后的罚款,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罚金缴不起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