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没有工资明细是否违反劳动法规定

讨薪
2023-08-24 07:31: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没有给工资,有几条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二是如果劳动监察大队不处理的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三是如果你对仲裁的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企业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向其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根据上文中关于企业法律责任的阐述,劳动者还可在企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时要求企业加发相当于其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没有给工资,有几条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1、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2、如果劳动监察大队不处理的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3、如果你对仲裁的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工作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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