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24 07: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离婚结婚证丢了的解决办法:
    1、对方当事人具有结婚证的,也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都丢失了,可以向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办好结婚证之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如果结婚证丢失了,解决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去协议离婚。另一种方法是直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的话,只要起诉离婚的一方拿着本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即可。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离婚时,结婚证遗失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补办。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