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土地丢失了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08-24 09:2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找到土地属于自己的物证和认证;
    2、与确权人进行沟通,让其归还土地;
    3、确权人拒绝归还土地,则可前往村委会申请土地所有权的变更;
    4、村委会工作人员核实具体情况,并从中调解;
    5、要是依旧无法解决,可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 1.向原土地登记机关申请报失;
    如个人已购住房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则由土地使用权人向原土地登记发证机关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报失,原土地登记机关审核后将会出具遗失公告,由土地使用权人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遗失,公告期限为2个月。公告期满后按国有土地使用变更登记的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2.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土地证书灭失;
    3.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4.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
    5.经审核,属补发之列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6.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7.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补发的土地证会注明补发字样。
  • 1.办理流程。档案室(查询发证资料)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公开发行的报纸)测量队实地测量(宗地图)总窗口受理进入流程办2.所需资料(1)原发证档案;(2)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3)土地使用权人遗失补办土地证书的承诺书;(4)地籍调查表、数字化测量发证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5)地上附着物证明;(6)申请人身份证明书;(7)土地登记申请书;(8)土地交易中心出具该宗土地无抵押的情况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