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问一下,女方户口迁到男方,离婚还要女方这边的户口本吗

2023-08-24 10:1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需要,女方迁户口需要持家庭户口本和离婚证以及身份证去有关机关迁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需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签发法律依据:《准迁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 法律分析:可以。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办理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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