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所需费用如下:
1、
房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按照
继承人所继承的房产的评估价的百分之二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产价值评估费用;
3、房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房产继承过户契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
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