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购房合同在国土资源局不会给予备案,不具有上市交易条件。农村集体土地是农村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小产权房屋买卖应当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处理:
一、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应当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处理:
一、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签订的小产权房
买卖合同有效;
二、不同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签订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
三、集体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签订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第二条
加强对农民集体土地的转让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
房地产开发:加强对农民集体土地的转让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对符合规划并依法取得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乡镇企业,因发生破产、兼并等致使土地使用权必须转移的,应当严格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