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幼儿园教室里玩耍时不慎用铅笔戳到小明的右眼,导致小明右眼受伤,全过程老师在场。老师发现后,对小明进行了安抚,并带小明到保健室进行医疗处理。因治疗效果不佳,2017年12月13日至2018年6月13日期间,小明先后3次前往广州的眼科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23925.44元。小明康复后,小明的父母将小强及其父母、幼儿园等告上法庭。经鉴定,小明右眼评定为八级伤残,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 在这起安全事故中,幼儿园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老师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你认为这起幼儿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如何划分?

安全事故
2023-08-24 10:16: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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