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讼期间变更法人,现案终止败诉,申请人申请追加前法人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24 10:2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期间变更法人的处理办法:
    1、企业法人合并而变更法人的,以合并后的企业为诉讼当事人;
    2、企业法人分立而变更法人的。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3、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
    4、其他处理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一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一条
    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第六十三条
    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 诉讼期间变更法人的处理办法:
    1、企业法人合并而变更法人的,以合并后的企业为诉讼当事人;
    2、企业法人分立而变更法人的。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3、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
    4、其他处理方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一条
    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第六十三条
    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 诉讼期间变更法人的应作以下处理:
    1、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
    2、企业法人合并而变更法人的,以合并后的企业为诉讼当事人;
    3、企业法人分立而变更法人的。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4、其他处理方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一条
    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第六十三条
    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