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贷合同如何写才有法律效应

债务追讨
2023-08-24 10:31: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借款合同怎么写才能有法律效力
    1、借款合同需要写明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具体包括: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5)应写清禁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借款合同格式是什么
    借款合同格式具体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同意根据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因此,鉴于本协议之前提以及各方的共同协定,各方特此达成协议如下:
    1、贷款
    (1)金额
    根据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规定,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的借款,同时借款人同意从贷款人借取该贷款。
    (2)到期
    借款人应当在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算,额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3)利息
    借款人同意按照每年____________%的利率向贷款人支付贷款的利息,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计算,至实际偿还日止。利息应当以在任何时间未偿还本金以及实际贷款天数为基础进行计算,每年360天。利息应当在到期日支付。
    (4)还款
    还款时间不迟于到期日,并应当贷记入贷款人自行确定指定的银行账户。
    如果根据本协议要求进行还款的任何日期为非工作日,则在其后下一个工作日支付。
    (5)用途
    本协议项下借款仅限用于____________,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2、担保
    (1)担保协议
    作为借款人义务的担保,借款人同意以____________设置质押担保。
    (2)担保条件
    本协议项下担保条件为:无条件担保。
    3、违约事件
    (1)违约事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违约后果:
    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借款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该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收到通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 借款合同要写明以下内容才具法律效力:
    1、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2、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3、双方出于本人的真实意愿签订的,双方都在合同上签了字或按手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借款合同书撰写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签订借款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签订借款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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