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的钱没按时给怎么办

协议离婚
2023-08-24 10:4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上的钱对方不给处理方法如下:1、离婚协议上的钱对方不给,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履行。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裁判文书内容的,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离婚协议上的钱对方不给,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履行。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裁判文书内容的,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上的钱对方不给,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履行。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裁判文书内容的,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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