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方离家出走多年,怎么去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遗产继承
2023-08-24 11:3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涉外一方下落不明,一般法院的具体做法为:
    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立案起诉离婚
    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向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第四步:由法院在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涉外案件六个月;
    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一般会判决离婚。
    对于涉外离婚一方不到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但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一、法院如何认定被告下落不明
    1、下落不明的认定包括表象内容和实质性内容:
    (1)表象内容:指离开住所地,在有经常居住地的情况下是指离开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且离开的状态呈持续性;
    (2)实质性内容,是指在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范围内有可能与其有联系的人或组织联系不上其人并且关键联系人不知其下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二、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如何处理
    法院立案后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开庭审理时被告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告下落不明也可以进行审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被告人失踪,联系不到。另一方可以在自己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公告送达传票,如果对方仍然不到,会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