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分配分居两年的离婚债务,具体如何规定

婚姻债务
2023-08-24 11: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居两年离婚债务分配,若在分居期间离婚前,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向外借款,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经营的,该部分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该部分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夫妻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外借款,非用于家庭生活经营的,属于个人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分居两年离婚债务的分配: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配偶在离婚时无需承担偿还责任,由债务人一人用其个人财产偿还债务即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离婚债务分割,法院的判决依据:主要根据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决定。属于个人债务归该当事人个人偿还,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清偿,法院判决一般会由双方当事人平分,但是也会考虑财产分割情况来确定债务分割。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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