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单方事故负全责,车上有人员受伤现在已经出院。交警那边伤者不签字事故责任认定书下不来,我的车自2022.12.15日一直在交警队。请问我怎么能提车?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24 13:0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不签字能提车吗
    1、交通事故后对方不签字不能提车。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立案条件是什么
    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3、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 事故责任书对方不签字一般是能提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需要双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后,就会具有法律效力。交警查明事故原因后,应当出具事故认定证明。如果一方不签字,事故鉴定书的法律效力不会受影响。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交警必须要及时出具放行单,不能再扣留车辆。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
    第三十三条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
    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必要时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现场勘验、检查。
    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和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 交通事故后对方不签字不能提车。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立案条件是什么
    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3、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