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子女与父母断绝来往,父母以前给γ女的钱能要回吗?

子女抚养
2023-08-24 13:0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如果钱还没有赠与子女,那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如果赠与的钱已经赠与子女,一般情况都是不能要回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约定,不管是谁挣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方没有经过对方的允许,将财物赠与第三者,就是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这种赠与就是无权处分,是无效的。
    对于这种无效的赠与,权益被侵害的一方,可以起诉要求第三者返还全部的财产,而不是一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可以先与父母协商,向其说明自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请求其退还自己的个人财产,若父母强制不愿退还,可以上诉法院,请求其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