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女方可以自己立户吗?

2023-08-24 13: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女方可以立户。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女方结婚可单独立户,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公民因结婚引起户口变动,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了女方可以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只要女方有独立的可落户房产即可。女方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女方一人名字的户口本。女方户口迁到男方离婚了,女方的户口可以不变也可以迁回原籍或者经常居住地。通常情况下,如果女方离婚后需要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者经常居住地。本人可以带着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先到落户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公安局户政大厅办理准迁证,然后回到现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再到落户地办理迁入手续即可。户口迁到男方家,离婚后也可以再次办理户口迁移,也可以另立户口,甚至还可以不迁户口。户口迁移:离婚后可以将户口迁入原居住地或者是再婚对象的户口。另立门户:另立门户一般是需要有独立的房产。不迁出:离婚后也可以选择不迁户口。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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