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分割什么财产

同居
2023-08-24 14:0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有如下规定:
    1、一方的个人财产,关系解除时,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按照共同共有处理,若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 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分割的财产是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的财产,具体有双方的工资、奖金;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双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双方的因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上述财产,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 一、解除同居关系能分割哪些财产
    1、解除同居关系只能分割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下:
    (1)双方的工资、奖金;
    (2)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双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双方的因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的一方财产
    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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