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债权是单方法律行为,债权人放弃债权的,需要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
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如果放弃部分或者全部债权,则该部分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债权消灭。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