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朋友欠我1000块钱一直不还跟我说过很多次这个星期或者这两天还但是一直没有给我有没有办法要求对方还款

债务追讨
2023-08-24 14:4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我朋友欠钱不还,可以婉转无意的提起还钱。
    2.或者告诉对方自己目前非常缺钱,希望对方能够体谅自己的困境,这种方法要回钱的可能性很大。
    3.实在没有办法,只能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请律师,官司赢的机会比较大。
  • 1、朋友欠钱不还,可以委婉无意地提起还钱。
    2、巧妙提还钱。可暗示对方,自己目前急缺钱,当时借钱的时候是因为体谅对方,希望对方也能够体谅自己的困境。
    3、收集证据起诉。一般朋友之间借钱,都不采取打欠条的形式,如果以上两种方法,对方还是不还钱,打电话询问或者把对方约出来谈谈欠自己的钱什么时候还,这时候对方肯定会回复你,此时你就要进行通话录音了,如果是以微信或短信等方式进行催债的,则要注意截图保存相应的聊天记录,以此录音或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然后可以拿着证据去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也只能通过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 直接与对方进行沟通,要求对方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需要有借条等相关证据。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