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什么不能随便签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4 15: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务合同并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护,不能使用相应的维权规则,所以签订劳务合同一定要谨慎。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是为了自身的利益。
    劳务合同解除怎么补偿员工
    劳务合同解除补偿员工标准如下: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具备以下情形的劳动合同不能签:
    1、劳动合同显失公平;
    2、非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3、缺乏主要条款的劳动合同;
    4、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具备以下情形的劳动合同不能签:
    1、劳动合同显失公平;
    2、非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3、缺乏主要条款的劳动合同;
    4、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的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