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债人跟我写的有欠条,现在时间还有一个月到期,他拒不还款,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3-08-24 16:1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没有欠条,可以有其他的证据包括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 写了欠条到期却不还的处理方式如下:
    1、到期直接开口;
    2、看准时机当面要清楚;
    3、反向借钱。
    在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后,如果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甚至是拒绝还款时,债权人要想办法追讨欠款。实践中,应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及时向法院起诉,避免错过时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写了欠条到期却不还的处理方式如下:1、到期直接开口;2、看准时机当面要清楚;3、反向借钱。在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后,如果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甚至是拒绝还款时,债权人要想办法追讨欠款。实践中,应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及时向法院起诉,避免错过时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按照如下顺序确定:
    第一,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返还借款期限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第二,借款人与贷款人对返还借款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三,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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