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行刑法对生产劣药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辩护
2023-08-24 16: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现行刑法对生产劣药罪立案的规定如下:
    1、生产(包括配制)劣药致人轻伤、重伤或死亡的,应当予以立案;
    2、存在其他致使他人身体健康遭受严重危害情形的,应当予以立案。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十八条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 现行刑法对销售劣药罪立案的规定:
    1、行为人销售劣药的行为给他人造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结果的,应予立案追诉;
    2、销售劣药致使人体健康遭受严重危害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 现行刑法对销售劣药罪立案的规定是: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构成销售劣药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