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去年11月29日上午,邻居家的女人闯到我家来闹事,后来把我的左手大拇指咬伤了,我报警了派出所调解只赔了1000块钱和一百多的医药费,但我现在都半年但我现在都半年多了这个手还没有灰复的很好感觉有时还会痛,我现在想我现在想起诉他可以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24 17:52:0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可以先报警,然后协商不成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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