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前要到公安局盖章,是吗?

2023-08-24 18:0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死亡证明有医院的章还用派出所的章。办理死亡证明之后需要办理销户手续,要拿医院的死亡证明去派出所盖章。公民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由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委会或卫生站出具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 死亡证明可以到医院或者公安机关开具,根据公安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了法律依据:《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对于死亡证明的出具单位做出了明确规定:
    1、当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未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相关公安部门调查和检验鉴定结果出具非正常死亡证明。
  • 死亡证明需要派出所盖章。如果在家去世的,可以去居委会或者逝者生前所在的单位开具死亡证明,这个证明可能只是一个普通的文本证明,需要拿到户口所在地的防疫站(或派出所)换取正规的证明,只要是证明,都需要盖章的。关于死亡证明也是很重要的材料,在办了销户的时候就要用到,所以大家需要知道具体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