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后悔房子给对吗还能要回来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24 18: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赠与,后悔了还能要回来。房屋赠与后一年内是可以收回的,赠与人拥有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被赠与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赠与人行使撤销权,收回赠与给他人的房产。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 房屋赠与后悔了,还可以要求还回来。在房屋赠与后的一年内都是能收回的,赠与人拥有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被赠与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赠与人行使撤销权,收回赠与给他人的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 法律分析:离婚时将房子给对方的,不可以要回来。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对方共同财产作出处理,双方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的,离婚后,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进行处理,不可以将房子要回来,但是,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撤销,协议撤销后,可以重新对房子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