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名被法院立入黑名单者,但我已履行完毕执行义务,可是执行法院还未帮我解除黑名单,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08-24 18: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所谓法院“黑名单”,就是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如果申请执行人撤诉,说明执行完毕。
    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你要查清撤诉事实。
    2,要查清法院这何没有删除的原因。
  • 被列入黑名单可以通过尽快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解除,或者人民法院以及执行完毕的,也可以解除。被法院列入黑名单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