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还一部分怎么打收条

债务追讨
2023-08-24 18: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收到一部分,收条的打法: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收到的金额,并写明全款金额和日期。表明此收条证明借款已经偿还部分,部分偿还后,仍有多少金额有待以后偿还。如果有约定利息,需要标明,两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收到部分欠款的收条:写明还款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写清楚还款的金额与方式以及还剩多少欠款,并约定剩余欠款的还款时间,有利息的也要写清楚,最后由还款人签名或按手印,并注明还款日期。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1、借款的收条中要写明收款人和还款人的法定全名,收款的具体金额等,要注意金额的大小写应当一致,当事人写收条的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