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赠与的财物可以收回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遗产继承
2023-08-25 01:3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赠送的物品是有权利收回的,但只有如下情形可以追回:
    1、如果受赠人同意退还的,赠与人可以收回;
    2、如果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况的,赠与人可以收回;
    3、如果受赠人存在不履行相关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 东西赠予了能否收回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赠送的物品符合一定条件的,赠与人有权利收回,即赠与人在赠与物品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或者在具有受赠人严重损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等情形时撤销赠与;
    2、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及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
    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予
    以下情况可以撤销赠予: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 赠送的东西能否要回要分情况:
    1、如果要回已经赠送的东西,就要行使赠与人撤销权,其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两种。赠送的东西已经转移权利的,赠与人是不能擅自撤销赠与行为的;
    2、此外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赠与事物,例如救灾、扶贫、助学等物资,这类赠与由于具有公益性质,赠与人也是不能随意取消赠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