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培训期限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5 04: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培训时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是比较常见的,在签订培训协议时应当注意协议的内容及对自己产生的影响。
        培训协议一般是基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而签订的,其性质具有劳动合同的特点,比如规定服务的期限、薪资待遇等。因此,培训协议并不是一份普通的民事协议,它也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适用劳动法,而非民法。
        提问者公司要求其签订的培训协议有一个特征:提供担保人。其主要目的在于当劳动者未按协议要求继续在该单位做满半年或一年,担保人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这是我国比较有争议的劳动合同担保问题。
        我国已有的担保制度建立在民法债权之上,最普遍的是对借款作担保,而在劳动法这一块之中并未明确规定。不过劳动部1995年8月4日印发的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指出:“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类似的规定在劳动部和各地法规中很常见。从中可以看出,法律法规禁止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这表明国家禁止以物的形式为劳动合同提供担保,但对于提供人的担保方式,既未作出肯定性规定也未作出否定性规定。
        从一些公布的法院判例中看,多数法院认为,基于劳动合同的“担保合同”不符合民法通则和担保法的规定,由此引发的纠纷不应当由民法调整,法院不予受理。即通过否认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间接否定了为劳动合同提供担保的效力。因此,目前为劳动合同提供物的担保或者人的担保,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提问者不必过于担心自己的保证人会在此次事件中承担什么责任。不过由于其在培训前又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合同,因此等于变更了过去半年的约定。虽然他认为人事部门存在乘人之危的嫌疑,但是由于举证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还是建议培训后做满一年再另寻机会。

  • 法律分析:培训期间已经属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起一个月内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法律分析:培训期间已经属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起一个月内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