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是否有继承公婆财产的权利需要分情况判断:
1、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
2、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
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
公婆死后财产的分割先按照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
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时,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都均等的分割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