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婚前有个共同的房产,离婚后归我所有,然后又买了一个67小平房的写在父亲名下,现在想把父亲名下房产过于我名下,怎么过?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25 08: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房子已经卖掉了吗?如果还没有卖掉,可以赶快起诉把房子保全
  • 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 夫妻离婚时房子还有一方的名字的处理如下: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其子女的名字,要明确该项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只能依据产权证上写明的产权人来判断。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按有关规定进程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