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天津产假多少天?女职工产假是128天还是158天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5 09:03: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假应当是98天。
    正常的产假是98天,难产增加15天。从开始,各省开始有自己的奖励假,奖励假的天数就不统一了,有些是一个月有些是两个月,所以128天也有,158天也有。
    正常享受158-180天产假待遇的前提是符合相关的条例。
    如果不符合计生条例生育的,单胎顺产只能按照相关规定享受98天产假。
    违反计生政策生孩子的女职工不能申领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也要由单位决定是否发放。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我国基础产假期为98天,但计生法明确,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落实到地方,各地新计生条例中都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宁夏增加最多,可多休60天,即产假时间共158天。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一、天津产假多少天2022规定
    天津产假一共应有128天。根据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新修订的《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正常生育产假为98天,其中预产期前可以休假15天。预产期前生育导致产前休假未满15天的,剩余部分与生育后产假合并使用;预产期后生育导致产前休假超过15天的,超出部分按照病假有关规定处理。生育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增加产假30天,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
    天津产假一共应有128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新修订的《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产假一般为98天,天津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增加产假30天;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
    (一)女职工正常生育产假为98天,其中预产期前可以休假15天。预产期前生育导致产前休假未满15天的,剩余部分与生育后产假合并使用;预产期后生育导致产前休假超过15天的,超出部分按照病假有关规定处理。生育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增加产假30天,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
    产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怀孕的女职工终止妊娠的(含人工终止),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
    1、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
    2、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
    3、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4、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98天。
    二、请问2020年国家产假多少天,谢谢
    1、正常产假天数为98天(顺产,其中15天为产前休假)。
    2、奖励产假根据各省市计划生育正常执行,例如广东省奖励产假有80天。
    3、生育情形产假是指难产假30天,以及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15天产假。
    4、产假包括双休日与国家法定假节日。
    5、流产假主要根据流产时间确定的,一般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哺乳假: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7、产检假: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8、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二胎产假计算:根据现行我国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国家计划政策内生育二胎,产妇均可享受产假。其产假天数跟生育一孩或一胎产假天数相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