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骑电瓶车被路边的汽车突然开门把我撞倒了,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25 09:1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汽车开门时被电瓶车撞谁的责任
    1、汽车开门时被电瓶车撞谁的责任,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后车所行驶的车道正常,由于是前车突然开车门,而后车撞上前车的车门的,则应由前车负事故全部责任,后车没有责任;
    (2)如果后车所行驶的车道不正常,或前车虽然开车门,而后车是因操作不当而撞上前车的,则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由交警来认定具体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 开车门撞倒电动车谁的责任的问题,要具体情形具体分析:
    1、如果后车所行驶的车道正常(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由于是前车突然开车门,而后车撞上前车的车门的,则应由前车负事故全部责任,后车没有责任。
    2、如果后车所行驶的车道不正常(如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或前车虽然开车门,而后车是因操作不当而撞上前车的,则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由交警来认定具体的责任。
    3、如果前车开门与事故无关,是由于后车没注意而撞上的,且前车属于违停的,则原则上 应由后车负事故的隐患主要责任,前车负次要责任;如果前车是在停车位正常停车的,则应由后车负全责 。
    最终结果以交警当场认定责任书为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开车门别人撞过来责任如下:
    1、停车路边划分有停车位,属于合法停车的,骑车人的责任;
    2、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属于紧急停车,且在车后方设置有警示标志的,骑车人撞上,还是骑车人的全责;
    3、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汽车属于违章停车,且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的,违停车辆将承担事故中百分之二十的次要责任,骑车人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责任。
    电动车相撞交警处理流程是什么:
    1、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财产损失由公安机关作出损失评估,人员伤残,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3、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作出责任认定;
    5、双方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6、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