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有关抚养费的约定是可以反悔的。从现实上讲,抚养费的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一方认为抚养费过高而反悔的话,双方是可以通过协商调整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抚养费标准。
根据2021年实施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