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打了借条为伎俩手段!骗到钱后悄悄跑了!隐姓埋名,多方查找到下落后!有将债权人手机拉黑!一直不予理睬!这种情况可认定为诈骗吗?虽然有借条,嫌疑人是一借条做为手段、伎俩!请指教!

诈骗
2023-08-25 09: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债人跑了,债权人可以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通过起诉解决,一般借钱不还不构成犯罪,无法报警追究,但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涉嫌诈骗的,可以报警处理。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欠债人跑了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起诉解决,一般不构成犯罪,无法报警追究对方诈骗行为的。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如果是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产的报警有用,只是单纯的债务纠纷报警是没用的,这不属于公安部门的管辖范围。所以欠债一万不还是不能报警的,债权人应该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追讨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