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网上了解的,对方自称贷款公司,我借1500,对方出具了合同,然后对我收取了一系列前期费用共计九千四,他们仍不下款,即时让他把我交的钱退给我,他们仍然叫我继续交钱,否则之前交的资金当违约金处理,现在仍然有联系,对方没拉黑我,请问这样情况该怎么办?

网络诈骗
2023-08-25 10: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人应尽快偿还,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可以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可能会承担逾期费用。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需要结合合同内容具体分析。如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法律分析:对方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偿还,法院判决之后再申请强制执行。若暂时没钱还,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