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跟劳务分包公司签的劳务分包合同是否有效?

劳务派遣
2023-08-25 10: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签才有效:
    1、合同双方都是依法具有相应资质的;
    2、必须是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犯社会公共利益;
    4、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法律依据: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签才有效:
    1、合同双方都是依法具有相应资质的;
    2、必须是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犯社会公共利益;
    4、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九十一条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 《民法典》规定劳务分包合同满足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签才有效:1、合同双方都是依法具有相应资质的;2、必须是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犯社会公共利益;4、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5、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七百九十一条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七百九十一条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七百九十一条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