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嫁的女儿户口迁出娘家,但是没迁出村集体,可以回娘家要她分在娘家的土地吗

2023-08-25 10:4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首先要确定土地是集体的还是个人的,要是集体的,户口迁出,不再是这个集体的,当然没有权利了。如果是个人的,是你父母的,父母健在,那就不管你户口在不在,都没你的份,如果是父母的,且父母不在了没有遗嘱的话,你做为第一继承人之一, 不管户口在不在,都有权利分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首先要确定土地是集体的还是个人的,要是集体的,户口迁出,不再是这个集体的,当然没有权利了。如果是个人的,是你父母的,父母健在,那就不管你户口在不在,都没你的份,如果是父母的,且父母不在了没有遗嘱的话,你做为第一继承人之一, 不管户口在不在,都有权利分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户口迁出娘家的出嫁女在夫家未取得土地的,原有的土地不变、还是她的。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户口已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出嫁女,在新户籍所在地没有取得土地的,可以保留原有土地份额。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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