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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的处罚:
1、一般非法用工的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予赔偿;
2、招用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存在严重情节的,吊销营业执照;
3、非法招用女职工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且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害的应予赔偿。
《劳动法》第八十九条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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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的处罚:
1、一般非法用工的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予赔偿;
2、招用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存在严重情节的,吊销营业执照;
3、非法招用女职工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且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害的应予赔偿。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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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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