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经过面试于3月6日正式入职某金融公司,口头约定试用期1-3个月,期间工资3000/月,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期间我努力工作人际关系也很好,无请假等不良记录,4月5日公司却突然通知我说因为没有工作经验,4月6号让我填写离职报告,也就是刚满一个月,我应该怎么做,能申请补偿吗?谢谢谢谢,急。。。。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05 14:26: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来讲,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离职,是不需要赔偿或违约金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中,严格限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条件,规定单位只有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下,才能设定违约金。
    也就是说,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前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可以正常离职无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 离职申请经济补偿金,要看你写的辞职报告中离职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是以公司没有为自己交社保,需要有书面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提请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补缴社保的申请,否则,即使以此为理由被迫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法院或者仲裁庭也不会支持的。所以,最好不要主动辞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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