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我之前打烂别人的东西,在派出所已经赔了钱、还欠一千没给,在派出所签了欠条,还有私人欠的两千钱也写上去,现在他起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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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钱不还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的。这是属于
经济纠纷,不属于派出所管辖的范围(派出所主要负责治安、刑事案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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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方迟迟不还是可以去报警,但是这属于民事纠纷警方并不一定会管,报警得到的效果甚微,建议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要回钱。 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条,约定期满后对方再三抵赖不肯还欠款,可以直接凭欠条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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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