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5 11: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想要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如果存在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要求有用人单位提前通知的,应当提前通知;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劳动者要解约的,一般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