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失踪人员的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2023-08-25 12:1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踪立案标准有:1、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2、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3、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4、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5、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6、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一、失踪立案标准是什么
    1、失踪立案标准有:
    (1)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2)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3)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4)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
    (5)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6)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二、失踪案是刑事案件吗
    失踪案是否属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需根据报警情况而定。
    如果是正常的失踪,没有其它被害嫌疑,则不给予立案。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面临人身安全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不受时间限制的。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人口失踪案件的立案标准是,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的成年人失踪时间48小时以上予以受理;失踪人员因病理性原因迷途走失的、失踪人员有严重残疾的、失踪人员为18岁以下未成年人或60岁以上老年人的,以及有其他紧急情况(如留有遗书,有自杀可能)的,立即予以受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能遭到犯罪行为侵害而下落不明的人员:
    (一)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二)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三)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
    (五)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六)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七)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9.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经审查,属于自己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10.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确保有案必立、有案必查。
  • 失踪立案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2.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3.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4.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5.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6.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