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人造谣传谣,店铺名誉遭受摸黑

名誉毁谤
2023-08-25 12: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家恶意散布谣言构成不正当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第十七条第一、二、三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能够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
  • 被造谣毁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行为,积极消除不良影响。因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 法律分析:如果真的是发布虚构情况恶意诋毁店铺名誉,不仅要对损失进行赔偿,还可能构成诽谤罪,触犯刑事责任,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也就是说除非自己举报,否则国家机关不会主动追究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