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了解一下农村宅基地怎么改到儿子名下

土地纠纷
2023-08-25 13:1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通过协议来变更使用权人的,正确的途径是在得到家庭成员的认可下,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宅基地户主需满足的条件:转让行为应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需要准备的材料:原户主的变更申请新户主的过户申请双方签订的有关房屋赠与或者买卖协议双方的户口本及身份证明村委会出具的有关证明原户主持有的原土地证等到所在地国土资源所申请变更登记。注意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变更必须是与房屋的所有权一起进行,单独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转让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不可以通过协议来变更使用权人的,正确的途径是在得到家庭成员的认可下,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宅基地户主需满足的条件:转让行为应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需要准备的材料:原户主的变更申请新户主的过户申请双方签订的有关房屋赠与或者买卖协议双方的户口本及身份证明村委会出具的有关证明原户主持有的原土地证等到所在地国土资源所申请变更登记。注意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变更必须是与房屋的所有权一起进行,单独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转让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 法律分析:如果你指的是宅基地的话,一般登记发证是以土地批准时的姓名为准,要改为子女姓名,只有在继承以后,其他情况下,不会受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