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承租房子女是不是有继承权

遗产继承
2023-08-25 13:3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租房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因为承租房都不属于承租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其所有权一般是归于出租人的,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是若其子女生前是与承租人一起居住的,可以变更承租人。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 承租房子女没有继承权。承租人去世后,承租权不属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与出租人协商继续承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承租房子女没有继承权。因为继承人只能继承被继承人具有所有权的合法财产。所有权一般归出租人所有,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如果其子女生前与承租人同居,则可变更承租人。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者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承租房可以买卖吗
    承租房不能买卖,也不可以继承。承租房没有产权,也就是说没有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是不能买卖的。在住房租赁中,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使用权,其承租权不得继承。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的,未与其生前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如果需要继续租用该房屋的,应当与出租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