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咨询关于农村分户口的问题

2023-08-25 14: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户口分户的要求如下: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而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一般不得分户;
    2、另灶起火、生活自主,因而不起伙做饭而在原户内吃饭的不得分户;
    3、有相对固定的、可以独自关门上锁的居住空间,而活动平房、临时借房、单元套房中分住一间、违章搭建临时棚房等情况都不得分户;
    4、一户中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子女结婚后以整户为单位分户,如户口里只有一个子女的不分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分户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有独立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
    4、若涉及拆建,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5、片警调查意见。
  • 关于户口分户的规定如下: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其他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分户要准备哪些材料
    1、领取并填写分户申请书,递交给村委会;
    2、准备好原户口本、村居委会开的属实证明、原家庭成员名单、新家庭成员名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没有房产证明的,由村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
    4、生活独立及经济独立证明材料;
    5、分户人因离婚或者结婚需要分户的,还需准备离婚证或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法律分析: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如果统一叫居民户口,就无农村和城镇之分。我国原来的户口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我国正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区分,统一实行居民户口登记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