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厂房政府拆迁,员工有补助吗

拆迁补偿
2023-08-25 15: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企业拆迁的员工是有补助的。员工工龄每满一年就可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只能拿到半个月工资的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可获得该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金额的补偿,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工厂政府拆迁员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若是员工不愿意到新的场所上班的,则工厂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以因为客观的原因而导致合同没有办法继续履行为由而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同时会按照在该工厂的工作期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就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则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将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农村土地征收规定有所不一样,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工厂拆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厂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因工厂拆迁,劳动合同约定的单位发生变化,劳动者不希望搬走的,根据规定,劳动合同签订时的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结果,未能就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达成协议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